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普洱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是由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受委托代表普洱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普洱市国资委”)发起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2018年6月27日,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20亿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完善。 作为普洱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公司以大力推动普洱市经济转型升级、深度服务普洱经济社会发展为总体导向,以产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城市运营三大板块为主,助推普洱市茶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各产业跨越发展,开展土地经营管理、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服务城市进步。注重向国有企业资产化、实体化、规模化发展。 一、国有资本运营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改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通过国有资本运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经过融资和公司化改造,把原先的国营企业通过改组、改制、改造和加强管理变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中的经营主体。 (二)有利于调整国有资本的战略结构 通过资本运营活动,将企业一切有形和无形的存量资产资本化,投入市场交易,可以达到存量变现和增值的目的,进而实现国有资本的战略结构调整,优化国有经济的资源配置。 (三)有利于发挥国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引导作用 通过股权转让、企业兼并等资本运营活动,将国有资本非国有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国有资本吸收和利用非国有的社会资本的过程。这将有利于扩大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其他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确保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利用较少的国有资本就能调动和支配大量的社会资本,按照特定产业发展的要求,实现社会资本在更大空间范围内的结构性和战略性调整,提高市场集中度,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二、普洱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定位和属性 (一)公司定位 1.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在国资委和实体企业之间,国有独资的、专门从事国有资本经营的特殊形态的法人,是连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家出资企业的桥梁; 2.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定位于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是国资委制定的国有资本战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载体。 (二)公司属性 公司是普洱市市委、市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国有独资),受政府及相关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和领导。 短期目的为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通过集中经营管理职能对国有资产进行重组、优化配置、强化资本运作,以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长期目的则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对于市政重点及基础设施项目,利用自身融资平台筹措发展资金,调节地方经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