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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学员就餐管理制度

发布人:刘晓虹 资料来源: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6 11:38:56 点击次数:

为了提升培训学员的就餐质量,给每一位学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就餐管理

(一)用餐时间:

早餐:7 : 30——8:00

午餐:11:30——13:30

晚餐:17:30——19830

(二)学员凭“学员证”就餐,不带“学员证”者不予用餐。非就餐时间学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三)学员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四)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按秩序排好队,不插队,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在桌面或者地面,学员不得在餐厅饮酒。

(五)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遵循少量多次,避免造成浪费。

(六)未经许可任何学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七)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培训中心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八)培训学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培训中心人员反应。培训中心也会定期发放调查表,征集大家的意见,及时向餐厅反映,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一)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理念,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二)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四)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五)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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