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妇女委员会成立暨召开第一次妇女大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成立妇女委员会的指示精神,419午,市歌舞团公司妇女委员会成立暨召开第一次妇女大会。会议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施萍同志主持,党支部纪律委员骆云川同志出席大会,全体女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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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通过了《普洱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妇委会第一次妇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会议现场投票、计票差额选举产生了5名妇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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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施萍同志指出,公司现有干部职工98其中职工57人,妇女同志超过半边天,只有让妇女工作和公司工作密切结合,公司才能健康和谐、更好更快地发展。这次大会的召开,既是上级领导的要求,也是广大妇女同志的诉求,更是公司和谐发展的需求。

随后新当选的妇女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经过民主选举,选举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并对妇委会委员进行分工。公司党支部书记施萍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妇女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妇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妇会作为基层组织,应该积极听民声、达民意,解决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工作重心放在使妇女同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上,切实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深受妇女信任的群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