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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学员管理制度

发布人:刘晓虹 资料来源: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6 10:37:41 点击次数: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培训质量,为学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所有学员必须严格执行培训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特制订以下培训制度。

一、培训要求

(一)所有学员必须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应提前提出申请,经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退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提前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培训期间统一作息时间,一切行动听从培训安排。

(三)学员应充分认识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四)培训期间,学员应精神饱满、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遵守课堂纪律,积极思考,努力提升个人专业技能。

二、课堂纪律

(一)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定和课堂纪律。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二)学员考勤实行点到制,课前5分钟由班主任点到,课中由班主任进行不定期查验。无故旷课一天以上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培训期间,培训中心将做好考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培训档案,由培训中心归档;一份交于学员单位作为学员出勤证明。

(三)学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向培训中心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后通知班主任,学员接到班主任通知后方能离开。

(四)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参训学员进入教室后尽快入座。

(五)学员应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随意交谈、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学员上课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入震动状态,严禁在课堂内接打电话或发短信。

(七)学员不得在课堂上私下讨论问题,如对课程安排或授课内容有问题、意见或建议,可在课间与老师沟通,不得随意打断专家授课。还可以进一步向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并将结果反馈给学员。

(八)学员上课要认真听讲,讨论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各项课程训练,完成老师安排的培训作业。

(九)培训作业成绩、学员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将计入考核,作为学员是否合格毕业的依据。

(十)对于不参加培训、办证资料达不到要求,学时达不到90%或违反相关纪律的学员,一律取消其学习和培训资格。对于未取得相关证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培训环境管理

(一)爱护教室内的课桌椅、话筒、电脑等教学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以及各项设备等地方乱写乱画。

(二)未经允许严禁随意动用教室内的音响、投影仪、电脑等各类教学设备。

(三)教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以及吵闹、嬉戏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四)学员应保持教室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教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整齐。

(五)出入教室区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六)学员上课时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

(七)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本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八)培训期间学员严禁饮酒,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违者取消培训资格。

未尽事宜根据培训项目类型与参训学员特点将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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