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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学员住宿管理制度

发布人:刘晓虹 资料来源: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6 11:36:33 点击次数:

为规范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工作,提升培训服务质量,满足学员住宿生活基本需要,特制定《参训学员住宿管理制度》:

1.参训教师必须按照培训中心的入住程序办理入住手续,不得私自随意调配宿舍。

2.参训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及亲属等校外人员在校留宿。

3.参训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工具及所用物品需摆放整齐。宿舍卫生由各位教师自行清扫。

4.参训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参训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参训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参训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吵架。

8.参训教师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不得在楼道及寝室乱丢垃圾。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11.参训教师车辆不得停放宿舍门口,需按指定地点停车。

未尽事宜根据培训项目类型与参训学员特点将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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