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馆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馆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书库、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合同约定期内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10本。学生不超过3本
六、遗失损坏书刊,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图书馆馆员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八、做好图书馆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职工调离、退休,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