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贷款 感恩还款
为提高我校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降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率,切实做好助学贷款还款工作,根据学生处毕业生工作安排,4月19日下午,学生处邀请贺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志远老师和兴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余晓燕老师共同在滨河校区对2014级大专生进行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专题讲座。
赵老师在讲座
讲座由赵老师主讲,他围绕“诚信意识、助学贷款政策、还款技巧”等六个方面对同学们关心的贷款、还款流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说,并提醒同学们贷款、还款注意事项。重点解读个人征信记录相关政策,强调了违约还款对个人征信记录的不良影响,提醒同学们珍惜并维护好自己的信用记录,秉承诚信之风,及时还款。
全体贷款毕业生参加讲座
活动结束后,贷款毕业生们与二位老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并纷纷表示将把对国家的感激之情转化为不懈学习、努力工作的强大动力,严格履行贷款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积极还款,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学校对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学生向赵老师咨询
现场进行网上信息指导
余老师进行网上还款指导
助学贷款小知识: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生入学前,在校生可在暑期期间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原则上不延期。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在校期间为财政贴息,自毕业后当年9月1日开始自己需要支付利息。自毕业届满两年后的当年12月20日起,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